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函字[2011]6号)精神,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规划立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
课题选择要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 ,选择具有小,精,实,新等特点的研究题目 。重点鼓励和支持对具有代表性问题破解的实用有效对策研究;着眼于区域或院校、专业改革发展的特色化 、创新性研究;运用新方法、新技术的实验研究与实证研究。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者在自行选题论证基础上,填写《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2.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1- 2年内完成且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8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4.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三、课题申报
1. 各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拟申报课题名称及负责人上报科研处。
2. 课题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日。
3. 科研处对申报课题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 需提交材料:
实名《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4份(须与申请评审书分开装订);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望各相关部门抓紧落实,积极准备选题及申报材料 。如有问题可随时与科研处联系沟通。
联系人:于海宁
联系电话:88042773
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