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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7-15 11:06  

学院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不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者须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托幼)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已获得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称号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高职院校申报者近五年来至少主持并完成2项省级及以上项目;

2)高职院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

3)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

5)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过理论文章1篇以上;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与中青年骨干一同申报评审。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报送要求

1.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成果和课题),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

2.统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一式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加盖公章的《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025版)》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也可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实名盖公章评审书、匿名评审书、佐证材料,全部转PDF,分别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汇总表为Excel格式,以申报者命名,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校内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者需填写《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意识形态审查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吴云雪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

2.《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2025版)》

3.《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025版)》

4.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研处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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