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 18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2024年度下半年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学会2022-202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2022年度深化产教融合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及延期结项的学会各类科研课题。
二、结题申请材料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证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结题申请汇总表》一份,由报送单位填写后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5.上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校内截至时间至2024年10月25日。
地 址:行政楼306 联系人:吴云雪
电 话:88042773 电子信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表
4.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科研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