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引领、内涵发展,全面推动我院“兴辽卓越院校”、“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进程,更好地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年度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应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内涵提升等方面的问题自拟题目,自选研究内容,选题力求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对学院的高水平发展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岗的教师,对申请项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目标,能够结合学院实际从事课题研究并承担、组织项目的开展和实施工作。
2.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得使用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申报。
3.题目设置简单明了,字数不得超过20字;
4.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项目参与人不得同时参与2项以上项目。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后必将严肃处理。
三、申报与评审办法
课题申报人需提交《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匿名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课题采用匿名评审方式,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排名,按立项名额择优立项。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部门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表,其他内容须与非匿名表一致。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四、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从学院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1年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半。
2.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到学院的结题验收要求,并在《申报书》“预期成果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课题研究成果应达到申报省级以上教科研成果水平,并至少有一篇研究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吴云雪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
1.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
2.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