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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2021-04-12 11:06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1)2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者;

2.或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等国家级课题已结题者;

3.或研究成果(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大复印中心报刊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者;

4.或研究成果被党委或政府部门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效益者。

二、申报要求

1.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三、申报时间

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汇总表1份。同时将《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到科研处电子邮箱,邮件注明“第六届国家优秀成果评选+姓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云雪联系电话:88042773

地点:行政楼306电子信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12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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