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和回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将于8月至10月共同举办2017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配合此次活动,我院将组织相关教师申报活动月的青年社科成果征文。
一、学术活动月主题与内容
学术活动月主题:学讲话·谋振兴·促繁荣。
学术活动月内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强化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信念,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深入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围绕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全面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围绕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围绕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着力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特色学科体系;围绕辽宁地域文化,宣传辽宁精神,繁荣辽宁哲学社会科学等内容设计学术活动主题和内容。
二、申报对象
本次征文的申报对象为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的青年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三、征文内容
按照学术活动月确定的主题,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围绕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所涉及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从各自学科和研究领域出发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
四、征文评审
获奖成果评审按其征集成果的30%—35%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10%、15%左右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获奖成果比例。对获奖成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联合盖章认定,颁发获奖证书。
五、征文要求
申报成果要紧扣学术活动月主题。基础研究重学术前沿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应用研究重辽宁改革发展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所有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研究报告不超过20000字。
本届学术活动月,每人限报1项成果,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获奖成果作者不兼得。所有申报成果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须提交的材料
1.经作者单位和受理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17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表》纸质材料4份(实名、匿名各2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不需盖章),《2017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青年社科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
2.研究成果,纸质材料4份(实名、匿名各2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参照《2017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中国知网筛查报告,个人提交筛查报告纸质材料2份,个人要签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并盖章。
4.佐证材料,纸质材料4份(实名、匿名各2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纸质材料以复印件形式、电子文本以扫瞄或拍照的形式提交(不要用PDF格式)。
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七、材料上交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7年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曲蓉蓉 李婷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2017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申报表
2.2017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2017年辽宁省社科科学学术活动月青年社科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