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教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就2017年教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教学专项奖、教学竞赛奖以教务处和团委提供的项目为准,科研成果奖、应用成果奖项以科研处统计为准,个人无需申报。
二、个人申报项目标准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我院教职工以第一署名、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获奖成果与学院教育教学相关的教科研成果。
1.教材奖申报标准
教材奖:指国家级规划教材和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指由教育部确定的高职高专国家规划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指按照校企合作协议,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公开出版的教材。该教材由合作企业人员参编,并被选作企业培训教材。
A类:教育部组织的高职规划教材给予10000元奖励。
B类: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给予5000元奖励。
2.论文奖申报标准
论文奖:指当年新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予奖励。
(1)A类: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CSSCI(中文社会科学类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2)B类:发表在CSCD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的论文奖励10000元。
3.专利奖申报标准
专利奖:指当年担任发明人的新获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权。
(1)获得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奖励或著作权2000元。
(3)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
三、个人申报项目须申报人填写相关材料,详情见附件,集中受理材料时间为1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科研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