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辽宁省国际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
2017年度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国际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受理辽宁省国际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7年度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辽宁省国际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的受理范围是2016-2017年度辽宁省国际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项目,以及2016年之前立项的逾期未结和缓结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一式两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一式两份。
3.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以上结题鉴定材料合订一册,一式两份。
4.《申请结题申请·鉴定书》、《课题研究报告》、《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三、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逾期概不受理。
四、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2:《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3: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