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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018-03-27 00:00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教科规办字 [2018]3号文件《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内容

本年度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应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我省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乡村振兴计划等重大部署,聚焦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一般课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要求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不得兼报。申报者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非教育类研究选题不得申报;原则上有在研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重点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

科研处将切实履行评审职责,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初审,鼓励教师多做一些对学院发展有意义的课题,并做好成果转化。

三、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2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4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提前发送至邮箱:lfkyc2013@163.com

四、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时间:20185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307室)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8327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
[附件下载]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
[附件下载]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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