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第二届教学改革与教育
质量评价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第二届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评协通字[2018]4号)文件精神,以及《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关于申报第二届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课题的通知》(辽评协通字[2017]5号)的文件要求,学院科研处将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第二届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第二届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立项课题和第一届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结题鉴定采取上半年一次的方式受理。
二、结题鉴定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向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 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
2. 发表论文复印件;
3.《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8版)》;
4.《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
以上结题鉴定材料合体装订,一式二份。
5. 报送《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8版)》、《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以课题主持人姓名命名。
学院科研处将严格履行审核职能,对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的一律不予上报。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逾期概不予受理。
四、结题鉴定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307室)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
1.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2.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3.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