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受理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
2018年度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受理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8年度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职学会字[2018]6号)的文件精神,学院科研处现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2018年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的受理范围:2017-2018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5年以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缓结项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2016)和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项课题。
二、 结题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课题研究报告》、《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主持人姓名)。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
四、结题鉴定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307室)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 :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2018版)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2018版)
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4.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项课题申请鉴定书
5.辽宁省职教学会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8版)
科研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