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科研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文化素质教指委[2019]5 号)和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年度工作计划,拟于近期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2017年度课题,2016年度未结课题。
二、 报送要求
(一) 报送时间
2019年5月27日前,需要一定周期的调查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课题研究可延后至10月28日前。
(二) 报送材料
结题报告(附表1)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相关结题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等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材料,电子材料一份、纸质材料两份。
三、课题延期申请
2016年度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未按时结项视为自动放弃; 2017年度课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附
件2)向教指委秘书处报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及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307室)
联系电话:88042773
联系人:李婷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请以课题编号命名文件包。
附件:1.结题报告模板
2.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科研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