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年]6号)文件精神,我院现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高职院校限报5项。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有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院级在研的相同内容除外)。
3.学会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予以立项。对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工作只设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必须在指南范畴内进行研究设计。一般课题不设指南,申报者可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本次立项鼓励和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综合研究,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调查研究。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价值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2.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应在3-15人之间,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4.本课题原则上应在3年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标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三、申报程序
1.材料要求:《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4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以上材料及《课题立项申报汇总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2.本课题受理时间为:2016年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方式: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立项指南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申报匿名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