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下半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结题工作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受理2016下半年学会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19号)文件精神,科研处将组织开展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下半年的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二、 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三套。
3.《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学院集中受理结题材料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科研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