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7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发[2016]90号)、《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以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7]1号)要求,我院现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控制申报数量;我院将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者,须提交《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者,须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医师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以及其电子文本;课题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本。(发送电子版时请将文件打包并注明“2017年国规课题申报”)+报送人姓名)
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042773
联系人:刘金悦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根据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
4.《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7.《2017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