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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5-09-25 00:00  

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内涵建设,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科研能力,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投入科学研究,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申报人应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院发展需要,立足本职工作,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示范校建设为契机,以提高办学质量为目标,以特色项目建设为抓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实训基地、素质教育、校园文化等方面进行立项。鼓励开展教育实践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已有在研课题者,不得申报。

3.题目设置简洁明了,字数不得超过20字。

4.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成员不得超过7人。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后必将严肃处理。

    三、申报与评审办法

    课题采用匿名评审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排名,按立项名额择优立项。申报者以匿名方式提供电子版的《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匿名申请书》(附件1)。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部门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表,其他内容须与非匿名表一致。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四、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从学院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1年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半。

2.经费资助。学院将给予立项项目一定金额的资助。

3.为保证青年教育教学培育项目研究水平,每个项目必须有2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

3.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到学院的结题验收要求,并在《申报书》“预期成果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课题研究成果应达到申报省级以上教科研成果水平,并至少有一篇研究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申报教师将纸质版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lfkyc2013@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电话:88042773

 

附件:1.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匿名申请书

       2.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科研处

                                              2015年9月25

[附件下载]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匿名申请书
[附件下载]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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