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思想政治教育
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学院教师的师德修养,造就一支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队伍,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辅导员。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人才支持计划设置“科研骨干”人才计划和“青年学者”人才计划。每名申报者限报一项,不可兼报。
三、申报条件
“科研骨干”项目申报条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思想政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在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青年学者”项目申报条件: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思想政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理论基础扎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较强;
2.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报送有关材料。申报人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五年内各类教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2.材料审查。科研处依据申报条件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3.专家评议。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学术专家,按照统筹规划、择优支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4.公布人选。学院将以文件方式,公布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名单,颁发证书。
五、人才支持计划管理
1.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以项目为载体、以取得标志性成果并提升被资助者学术水平为目标,促进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队伍建设。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1年半。
3.对入选计划的人选,学院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论文发表、书籍出版、学术活动等。
4.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研究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并追回资助的科研经费。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PDF文件要求编制材料目录,佐证材料各扫描件要清晰。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fkyc2013@163.com。纸质版材料只提交申请书及PDF文件的目录。上报纸质版的同时,佐证材料相关原件到科研处进行审核。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210)。
3.报送时间:11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金悦 88042773
附件:《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研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