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
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申报通知》(辽高图通字[2015]005号)文件精神,我院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为教学科研服务,发挥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业务指导作用,推进全省高等教育图书情报事业的发展,为辽宁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文献保障。
二、申报名额
每单位限报两项。
三、经费支持
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统筹评审确定资助和自筹项目。拟资助10个项目,资助额度每项为1000元,自选筹目原则上没有资助经费。学院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四、研究期限
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五、申报要求
1.本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项目课题组成员在7人之内。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六、材料提交
1.A4纸双面印制、合订成一本,且不超过30个页码的《申请评审书》及佐证材料3份;
2.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的《申请评审书》(Word格式)电子版;
3.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并按照装订顺序制成的佐证材料(PDF格式)电子版;
4.《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电子版。
七、受理时间
2015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成果要求
获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须在图书情报文献学等学术刊物正式发表论文1篇,经专家评审鉴定审查合格后,可获准结项。以上论文发表时,须注明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字样及课题编号。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
3.《辽宁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