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学院“智库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4]1号)和《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整合优质资源,打造智库品牌,带动学院社会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着力培养和打造高端智库队伍,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智库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智库人才支持计划”设置“科研骨干”人才计划和“青年学者”人才计划。
二、申报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每名申报者限报一项,不可兼报。由于“思想政治教育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已经单列(详细要求请参见《关于申报“2015年度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骨干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LFKY-2015050〕),此项目不得兼报。
三、申报条件
“科研骨干”项目申报条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青年学者”项目申报条件: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报送有关材料。申报人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五年内各类教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2.材料审查。科研处依据申报条件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3.专家评议。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学术专家,按照统筹规划、择优支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4.公布人选。学院将以文件方式,公布学院“智库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名单,颁发证书。
五、人才支持计划管理
1.学院“智库人才支持计划”以项目为载体、以提升被资助者学术水平为目标,促进学院优秀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学院重点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者可结合学院重点研究项目指南自拟项目名称。
2.项目成果形式要求:①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1份;②成果被采纳的证明材料;③发表高水平文章至少1篇。
3.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特殊情况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4.对入选计划的人选,学院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术活动等。
5.“智库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研究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并追回资助的科研经费。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智库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PDF文件要求编制材料目录,佐证材料各扫描件要清晰。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fkyc2013@163.com。纸质版材料需提交申请书及PDF文件的目录,一式1份。上报纸质版的同时,佐证材料相关原件到科研处进行审核。报送地点:科研处(行政楼210)。
3.报送时间:12月9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金悦
88042773
附件1:学院重点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智库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研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