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2号)、《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6]4号)文件精神,我院现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二、申报国家重大和招标课题者,须提交《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者,须提交《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以及其电子文本。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根据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
4.《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5.《全国教学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他类别)
科研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