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6]6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立足于破解“十三五”期间辽宁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鼓励和支持立足于破解重大实践问题的对策性研究;着眼于区域或院校特色发展的应用性研究;运用大数据等新方法、新技术的实证研究。提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区域性实验研究,提倡有关院校或课题组选定方向进行连续性的深入实验或研究。
本年度继续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性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二、申报要求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有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院级在研的相同内容除外);
2.承诺申请结题时,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三、需提交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6版)》一式2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6版)》一式4份;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材料上交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6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6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