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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5-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4-11-11 00:00  

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

2015-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5-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辽职学会字[2014]1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5-2016年度课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各项任务,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研究人员在职业教育科研、教研中的作用,围绕职业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加快发展辽宁现代职业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人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5年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2.有教育科研工作的经历;

    3.能够筹措经费并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

    4.能够切实承担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的责任;

5. 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

三、选题要求

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破解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四、申报要求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已有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院级在研的相同内容课题除外)。

2.课题完成时间为20164月底前,研究难度大的课题可适当延长时间。

3.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的,将不予立项。

五、材料要求

1.课题立项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实名与匿名各二份);

2.电子版申报表(实名与匿名)。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请各有关课题负责人于20141215前将电子版(实名与匿名)文档发送至邮箱,经学院初审合格的项目,于20141225前申报最终电子版和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电话:88084603

邮箱:lfkyc2013@163.com

附件: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

                                              科研处

                                              2014年11月11

[附件下载]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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