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征集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委党校、省社会科学院、省社科联将于2011年9月至10月共同举办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1]27号)精神,现面向全院教职工征集学术成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学术年会主题为:凝聚智慧,创新发展。
二、申报成果范围
2009年6月以来,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按专题性、非专题性的成果分别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专题性成果的教师,请仔细阅读《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选题指南》(附件1),紧密围绕本届学术年会主题和各专题学术活动的要求,精心撰写或优选已有成果进行申报;非专题成果是特指不属于《选题指南》中34个专题学术活动的内容,但符合本届学术年会主题要求的申报成果。按学科进行申报,即马克思主义、中共党史党建、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民族学、宗教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工商管理学、图书管理学和新兴交叉学科。
2.成果标准。应用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辽宁全面振兴的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学术前沿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为辽宁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要求学术规范严谨,字数不超过7000字。
3.成果“引文注释”在页脚注明,“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外文成果”须附中文版本。所有申报成果的封皮均要求统一按《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装订格式》进行排版(见附件2)。材料的装订要注意:成果和申报表不要装订在一起,从底到上排列顺序一律是:“申报成果及作证材料(匿名)+申报表(匿名)+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实名)+申报表(实名)”,2份材料均按此顺序摆放,摞在一起即可。其他材料以此类推。
4.原则上每人限报一项成果。论文署名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署名不超过9人。
5.所有申报成果概不退还。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成果,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需提交的材料
1.《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申报表》。
2.申报成果。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同时提交原件1份。
3.佐证材料。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
4.《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本),纸制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1、2、3均需提交实名、匿名材料各2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本1份),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五、截止时间
成果申报时间截止为:2011年6月30日。请各部门按时提交材料,以便科研处统计汇总。
联系人:修丽娟
电 话:88042773
邮 箱:lfkyc@sina.com
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