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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12-16 00:00  

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1年度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重大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110号)精神,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招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数量与选题范围

本年度设重大决策咨询课题20项,课题申报者须按指定题目申报,不得变更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应主持并完成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8人;申报者须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者须承诺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或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不少于1篇高水平决策咨询报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高水平文章,其中有1篇在CSSCI杂志上发表。

4.本课题由财政经费提供资助,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须配套科研经费或给予相应的奖补经费。

5.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6.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报课题的老师请于1220号之前将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4及电子版一并报至科研处。

选题指南、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等资料可登录校园网科研处资源下载专栏下载。

 

联系人:于海宁 

 电话:8804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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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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