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启动“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2年度立项工作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 [2012]8号),现组织开展“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本次申报工作由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与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研处负责组织初评,择优向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申报立项。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共同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予以正式立项,对于获得立项的重点课题给予2000-3000元的经费资助,省高教学会要求立项单位提供相应的配套研究经费。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面向辽宁省各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和研究人员,鼓励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开发适用的教学素材。
2.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或课题负责人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5.承担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外语专项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得其他省级及以上课题的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重复申报。
三、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在《“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2年度立项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也可参照课题指南自行选题。
2.课题申报者必须填写《“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2年度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3.本课题原则上应在2013年底前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须经省高教学会批准。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于2013年11-12月组织课题结题验收,期间还将进行课题中期检查。
4.每项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超过9人,不得少于3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5.评审立项的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2年度立项课题及立项编号。
四、申报程序
各部门请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4份(须与《立项申请评审书》分开装订)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于海宁
电话:88042773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