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与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对“十二五”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与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 [2012]9号),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对“‘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或附件2),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已经公开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有关课题变更情况的申请和批复等),一式3份,于2012年9月1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检查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公布。没有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能申请结题。
联系人:于海宁
电话:88042773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