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辽服科〔2013〕35号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有组织地推进高水平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启动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本次申报工作继续采取限额申报政策,因此此项课题仍然采取选题+申报两环节进行,择优立项。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予以正式立项。
3.本次课题立项采用经费资助、经费自筹两种方式,对被立为重点课题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采用经费自筹的方式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处理。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教科研课题或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三、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在《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简称《立项指南》)范围内选题,也可自行选题。自行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实践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申报者需要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3.本课题原则上应在1-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从课题立项的第2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后期课题的申请资格。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不得少于5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5.评审立项的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及课题立项编号。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本课题选题时间自通知下发到7月5日(周五)截止,请各系部教学秘书将选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报教师的选题进行初审后在进行申报书的填写工作。
2.申请书受理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4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评审费用
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云飞 联系电话:88042773 电子信箱:lyfvincent@163.com
附件1: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3: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附件4: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