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辽服科[2013]39号
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教发[2011]55号)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课题类型与选题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围绕深入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立足破解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自行选题和设计研究课题。鼓励开展区域(领域)或院校发展战略研究,鼓励应用性研究和对策性实证研究。未避免交叉重复立项,提高教育科研工作效益,本年费将继续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性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温馨小提示:《辽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辽宁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主攻方向,突出应用性和实证性研究,重视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
二、关于申报人条件及申报要求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原则上应由省规划办认定的教育科研资格证明。重大课题的申请者须具有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课题的经历。
3.主持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4.不能承担课题研究、组织、指导等实质性工作者不得申报。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同一人不得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的课题组。
三、关于申报材料的要求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3版)》一式2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3版)》一式4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四、关于受理时间及其联系方式
本课题受理时间为9月2日--4日,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 李云飞 联系电话:88084603 电子信箱:lyfvincent@163.com
附件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3版)》
附件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3版)》
附件三:《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四:《辽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