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上半年高教学会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
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受理2014年度上半年高教学会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4]4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辽宁省高教学会现受理2014年度上半年的结题验收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的“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见附件1和附件2),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课题立项证书(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见附件3)、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需公开发表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见附件4),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三套。
3.《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的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成鉴定专家组对上报材料进行结题鉴定,鉴定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发布。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
请各有关课题负责人将纸质版材料于2014年5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lfkyc2013@163.com
联系人:刘金悦
联系电话:88084603
附件: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2. 辽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课题研究经费决算表
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科研处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