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省内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的通知》(教发〔2015〕6号)精神,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统计工作对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现将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电子版转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附件:教育部监测指标体系 辽宁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0日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省内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的通知》(教发〔2015〕6号)精神,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统计工作对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现将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电子版转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附件:教育部监测指标体系
辽宁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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